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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发布日期:2017-10-27 10:49:50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隆阳区纪委  打印正文

近日,隆阳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分别为:  

1.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双桥村委会副主任苏文章非法占有他人低保资金的问题。苏文章在200812月至201311月担任双桥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双桥村上鱼丁寨小组村民白成文户低保金共计13100元截留占用,并用于维修小组道路。案发后,占用的13100元已返回白成文。20157月,苏文章受党内警告处分。  

2.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荒田村“三委”班子成员挪用农户异地搬迁押金的问题。杨富、周绍品、李炳生、夏有华、夏发武身为中共党员、荒田村三委班子成员,在担任荒田村村三委期间,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农户异地搬迁押金10.5万元付邵学忠山林纠纷债务,挪用押金超过三个月,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其中,杨富身荒田村党总支书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领取各种核桃补助项目资金补助折合人民14201.64 201612月,杨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领取的各种核桃项目补助折合人民币14201.64元;周绍品、李炳生、夏有华、夏发武受党内警告处分。  

3.隆阳区河图街道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兰世留、副主任赵正武挪用医保资金的问题。兰世留20161012月任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在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前提下,指使田坝社区副主任赵正武挪用田坝社区代收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向兰世全(系田坝党总支书记兰世留胞兄)支付土地征收款172612.05案发后,涉案款项已于2017418日全部退缴。20175月,兰世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正武党内警告处分。  

4.隆阳区茶花村党总支书记杨国才滞留退耕还林项目款的问题。杨国才在担任茶花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在清水塘小组2014年实施 “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项目中,滞留退耕还林项目剩余资金28000元长达27个月之久,该项目款于20174月初兑付完毕。杨国才身为中共党员,法纪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7月,杨国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隆阳区瓦马乡棉嘎村支部书记(主任)车朱王低保优亲厚友的问题。车朱王在担任棉嘎村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在低保政策执行中把关不严,导致棉嘎村出现产业保组干部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情况,负有领导责任,明知亲属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不及时进行调整,存在低保分配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规定。201710,车朱王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